本站首页 机构概况 规章制度 廉政文化 警钟长鸣 工作动态 图片新闻 下载中心
 图片新闻
 

来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中共兰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编:730070

来访请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兰州城市学院行政1号楼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举报电话:0931-7603307 7647362
举报邮箱:jiwei@lzcu.edu.cn
 详细信息
省教育厅纪检组:认真传达学习省纪委会议精神 充分履行派驻机构监督职责
时间:2016-03-18  点击: 次 来源: 甘肃省教育厅

3月15日上午,省教育厅纪检组高校纪工委召开组(委)干部会议,学习传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在2015年度省纪委派驻(出)机构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会议上讲话精神,会议由驻厅纪检组长、省高校纪工委书记张晶主持。

张晶指出,张晓兰书记在本次会议中对省教育厅纪检监察机构2015年纪律审查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驻厅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再接再厉,鼓足干劲,牢牢把握派驻机构定位,聚焦职能,明确任务,全面深化“三转”,“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经常主动学习,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省委、省纪委的要求,时时对标、处处看齐。

张晶强调,驻厅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明党的“六项纪律”,创新执纪理念,保持高压态势,掌握“四风”问题新动向,切实把党的纪律要求牢牢刻印在心上,抓在手上。

张晶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驻厅纪检组要明确职责定位,结合全省教育工作实际,在“前、中、后”三个主要环节上下功夫,加强机制创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保持教育系统风清气育人环境。

会上,驻厅纪检组全体干部就张晓兰书记的讲话进行了讨论交流,对新时期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版权所有:中共兰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2013-2015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