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机构概况 规章制度 廉政文化 警钟长鸣 工作动态 图片新闻 下载中心
 图片新闻
 

来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中共兰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编:730070

来访请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兰州城市学院行政1号楼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举报电话:0931-7603307 7647362
举报邮箱:jiwei@lzcu.edu.cn
 详细信息
兰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二室主要职责
时间:2022-06-15  点击: 次 来源:

 

1.按规定开展案件审理工作。负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对涉嫌违纪案件的审核把关,履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报批和呈报备案工作,履行处分宣布、处分执行和回访教育等工作;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的移送工作;加强干部职工处分期教育管理,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健全评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报批、备案案件的日常评查和通报反馈,以评促建、以查促改,以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促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负责组织开展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发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制发纪律检查建议、纪检监察建议、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

3.负责组织开展对校内各单位及处级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对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重要决策等开展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稿。

4.督促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负责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督促校内各单位及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包括学术诚信)建设;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版权所有:中共兰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2013-2015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